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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赛事-第8届“好日子杯”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第8届“好日子杯”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2-02-16 来源:网络 点击:3858 次  【打印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第八届“好日子杯”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

  深圳烟草工业责任有限公司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协办媒体(排名不分先后):

  深圳报业集团、腾讯网图片频道、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深圳电视财经生活频道、《人民摄影报》、《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色影无忌、佳友在线、雅昌艺术网、新摄影、《摄影之友》、《中国摄影家》、《摄影世界》、香港《中国旅游》等

  征稿日期:2011年12月10日——2012年3月31日

  颁奖及展览日期:2012年4月中下旬

  展览地点:中国•深圳

  一、规则:

  1、本届大展旨在综合呈现全国近年来在摄影上所取得的艺术成就,展示全国摄影家在各种题材、体裁、风格中所突显出来的艺术才华,以此促进全国摄影艺术交流和相互借鉴学习。

  2、国内外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作品拍摄时间不限;黑白、彩色不限。

  3、本次大展分风情类、风光类两个类别征稿,说明如下:

  1)、风情类作品:

  a.反映当今现实生活,如世界各国的社会风貌、文化生活、科学成就以及其他人文题材。

  b.记录全国各民族文化遗产和民俗风情的作品,如各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风土习俗、生产和生活方式及传统艺术等。

  2)、风光类作品:

  a.通过各种自然景观,表现摄影家的艺术观念、审美追求和独特风格。

  b. 以环保意识为指导思想,用纪录手法再现地球资源、地质地貌和动植物的生态变化等。

  4、投稿方式:

  本次大展可通过两种方式投稿:

  1)、纸质方式:

  a、作品规格:每幅10英寸,即最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所有作品一律不可装裱。单幅、组照均可。每位作者最多限投15幅(组)作品。

  b、请填写参评表(如下图),用正楷写明参评类别、作品标题和作者姓名、地址、邮编及电话。


第八届“好日子杯”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C、请将作品邮寄至本启事下方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地址,并在信封上注明“好日子大展”。

  2)、网络投稿:

  网络投稿平台为中国摄影家协会网http://www.cpanet.cn及腾讯图片频道http://news.qq.com/photo.shtml。单幅、组照均可。每位作者最多限投15幅(组)作品。

  中国摄影家协会网投稿平台:http://photo.cpanet.cn/index.php?votes.read.vid.25

  腾讯网投稿平台:

  具体方法:

  a.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投稿的方法:

  投稿者请先将参展作品压缩成小图(JPG格式文件,每幅小于500 KB,长边900-1000像素),然后以该网会员身份登陆中国摄影家协会网www.cpanet.cn本次大展专栏,填写作品标题、图片说明(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后上传作品。如果是组照,也按单幅上传,但务必在每幅图片的标题中注明组照之几。

  (备注:1、如已成为该网会员,点击“登录”后,可上传作品;如尚未注册该网会员,请点击“注册”,按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完成注册,然后登录并上传作品。2、投稿者请务必在注册时填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如因作者资料缺失或不准确而导致无法与之取得联系,失去参评资格,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b.在“腾讯图片”上投稿的方法:

  将参展作品压缩成小图(同上);如果已有QQ号,在腾讯图片频道本次大展专栏中“登录”后把作品上传、展示即可;如未曾注册QQ号,请到腾讯网注册QQ号后再登录。其它事项同上。

  5、本次大展不收费,不退稿。对于所有纸质来稿,主办方自当尽心保护,但对邮寄途中及其他意外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6、所有入选作品,举办方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的展览、印刷、出版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7、凡投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评选的作者,举办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之规定。参加本次展览的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8、作品入选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或画册制作。请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图像文件和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图像文件(或底片);这些文件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另外,评选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未领取稿酬者也按自动放弃入选资格处理。以上情况的稿酬均统一归入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

  9、凡不符合本启事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二、评选:

  本次大展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委员会由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艺术指导委员会国家级专家及其他特邀专家组成,评选将于2012年4月上旬举行。

  三、稿酬:

  本届大展分设风光、风情两大类,稿酬如下:

  金质收藏作品 2名,风光类、风情类各1名,稿酬各5000元。

  银质收藏作品 4名,风光类、风情类各2名,稿酬各3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 6名,风光类、风情类各3名,稿酬各1000元。

  佳作作品 20 名,风光类、风情类各10名,稿酬各300元。

  优秀作品 30名,风光类、风情类各15名,稿酬各100元。

  凡在本次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将获得由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及中国摄影家协会网颁发的证书,荣获金质、银质、铜质收藏作品者均颁发奖杯。

  四、本次大展最终解释权归本次大展组委会。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2期东座705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353199

  传真:0755-88353066

  邮箱:sz_photography@126.com

  网址:www.135-120-22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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